【双龙组】七天的一见钟情[短/完]

*每天都在失忆·荒× 酒吧驻唱·连 

*灵感来自电影《初恋五十次》和偶遇的驻唱小哥哥

*5.1k字,OOC我的

 

 

灯光暗下的前一秒,台上的一目连顺着追光的路径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那人一张棱角分明的脸面无表情地板着,手指轻叩着杯沿,眼神落在一目连身上,平静而专注。

那是一目连看了七天,已经十分熟悉的看陌生人的眼神。

一目连眼神扫过他,露出个比灯光更好看的笑容,他看到那人眼神似乎颤了颤,目的达成,一目连拿起了话筒。

“今晚这首歌想送给一个人。”

“他连着一周来这里听我唱歌了,虽然我们素不相识……”一目连哽了一下,刘海挡住了他的眼睛,让人看不清表情,“我还是很感谢他。”

“这首歌叫,‘他来听我的演唱会’。”

一目连擅自将歌名里的“她”改成了“他”也没人知道,酒吧里的其他人听不出来,他送歌的对象更是不可能发现这点小心思。

可心意可以隐藏,眼神却是不能的。

荒觉得这间酒吧的驻唱有点奇怪。

他低下头避开台上唱歌的人专注的视线,皱着眉抿了口酒。

他不是没见过喜欢和观众有眼神互动的歌手,可这样一整首歌都只盯着他一个人算怎么回事?

更何况,两人并不认识。

这个认知让荒愣了一秒,他暗自回味了一下台上驻唱的眼神,被里面不知是确有其事还是自己脑补出的一腔深情惊到,浑身都不自在起来,他在脑海里仔细搜寻了一下,确认了,自己的确是不认识台上这人的。

不过……荒盯着对方的脖颈线,在酒吧旋转彩灯的照射下,那皮肤也像是在发着光。荒的喉头不着痕迹地动了动。

现在认识一下,好像也不晚。

荒举起酒杯晃了晃,若有所思地迎上对方的目光,眼睛里带了点笑意,对方嘴唇翕动,恰好唱到“在二十五岁恋爱是风光明媚”,看到荒看过来,眼神躲了一下,闪到了一旁,不消片刻又看不够似的移了回来。

荒被人看得心猿意马,刚想自作多情一番,突然不知怎的想到这人说,这首歌是送给一个连着七天都来听他唱歌的人,心里突然一阵窝火。

连着七天到这儿来?他也不是做不到。

荒把杯子放回桌上,磕出了声响。

 

一目连今天只唱半小时,五六首歌之后时间就差不多了,他下台的时候还带着笑,被酒保推过来的一杯酒拦住了去路。

“喏,你送歌的对象为你点的。”酒保朝不远处一个卡座扬了扬下巴,调侃道,“你说这人什么毛病?每天都来,每天就送你一杯迷雾?下文呢?”

一目连笑了笑,低着头自言自语道:“跟一个每天都在失忆的人谈什么下文。”

他的声音被酒吧的音乐声掩盖,他便权当自己什么也没说,走到送酒给自己的人身边坐下,笑着道:“谢谢先生的迷雾,我很喜欢。”

那人抬起头,脸上表情还是淡淡,一目连却看到他手指蜷缩了一下,背似乎也挺得更僵硬了。

“不客气。”他一开口一目连就笑了,见他望过来连忙咳了一声,心想,这人的开场白还真是七天都不带换的。

“先生送我酒,是想做什么?”

接下来他该露出疑惑的表情了,一目连想。

果然,那人皱眉看着他,眼神似乎有点迷茫:“不想做什么,觉得你唱得好,想认识一下。”

“只是认识一下?”

“……”

非分之想如果能宣之于口,还叫什么非分之想?

荒没有接话,只伸出手道:“我是荒。”

一目连盯着荒的手掌看了一会儿,这仿佛商务会谈一样的场面他经历了七次,实在是不想再配合了。

可他还是把自己的手交到了荒的掌心里。

“你好,”他笑着握紧了荒的手,“我是一目连。”

手上触感温热,听到这三个字,荒的心里突然一阵异样,像是早就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似的。

“你今天的第一首歌,是送给谁的?”荒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憋了一晚上,他还是很在意。

这对话前几天没有发生过,一目连偏头想了想,突然玩心大起:“你猜?”

“……”荒笑了一声,“反正不是我。”

话里带着不属于荒的任性和孩子气,一目连被这带了点委屈的五个字弄得愣了愣:“先生该不是在吃醋?”

“我叫荒,不叫先生。”

“看来的确是吃醋了。”一目连径自和荒碰了杯,上身前倾,稍稍凑近了些,“你说你,吃自己的醋,该怎么办呢?”

荒没有前几天的记忆,显然把一目连的话当成了撩拨,他并不适应这样的场合,一目连身上有股干净清爽的香气,距离太近致使他所有感官都变得迟钝,只有嗅觉依然灵敏,被这样的香味包围,荒身上有些热,只好不着痕迹地向后退了退。

“这话什么意思。”

一目连感觉到了荒的抗拒,直起身子晃了晃酒杯:“字面意思。你不记得,但是我记得。”

“信不信?明天你还会来,并且依然不记得我。”璀璨的灯光尽数收拢在一目连带着笑的眼睛里,荒却觉得他说这话的时候好像有点难过。

“借你手机用一下,可以吗?”一目连伸出手。

荒的手机像他的人一样,通体全黑,连壳都是最朴素的磨砂款,他解了锁,递给一目连。一目连拿在手里转了一圈,点开备忘录,噼里啪啦打下了很长一段话。

荒本来以为他留的是自己的电话,看他打字的时长,又觉得似乎不是,刚想拿过来看一眼对方写了什么,被一目连一把按住了。

“明天再看。”

荒挑了挑眉。

“合同到期了,明天是我在这儿驻唱的最后一天,”一目连仰头把杯底那口酒喝了,抿了抿嘴,“虽然你睡一觉就又什么都忘了,但有些事情我希望你能晚些知道。”

“明天见,荒。”

 

身边的酒客换了一拨又一拨,荒依然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他觉得自己今晚碰上了个神I经I病。本以为是段不错的缘分,结果那人说的话他偏偏一句都听不明白。

自己今天不是第一次走进这间酒吧吗?

荒盯着手里已经空了的酒,猛然想起,他坐在这里以后就被台上的一目连吸引了全部的注意,根本没顾上点单,酒保却像是对待熟客那样直接给他端来了酒。

他撑着额角努力回忆,自己昨天都干了什么。

起床,上班,午休,下班……下班以后呢?

难道不是直接回家了吗?像之前的每一天那样?

之前的每一天……他的确是像自己以为的这样生活的吗?他真的从来没有走进过这家店,从来没有见过一目连吗?

荒头痛欲裂,想到一目连在他手机上的留言,忍了忍,最后还是违背约定点开了备忘录。

 

“学长,好久不见。

“你一定对这个称呼感到惊讶,如果我说我们其实早就认识,你一定觉得我是在不怀好意地搭讪,可事实的确如此,不知道为什么,你身边朋友那么多,却单单不记得我。

“我说明天是我最后一天在这里驻唱是骗你的,其实今天才是。我知道等你醒来,看到这条备忘录会十分茫然,会再次忘掉今天发生的一切,这不是你的错,只是……我不想再等了。

“我不想和你的故事永远只有开头,没有后续。与其这样,不如不要开始了。写下这些,是因为我不甘心,如果给你造成困扰,我很抱歉。

“希望你的每一天都是崭新的一天。”

 

荒不可置信地盯着这一大段话反反复复看了几遍,半晌,拦住酒保问道:“一目连呢?那个驻唱一目连,你有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酒保吓了一跳:“我不知道……你不如去问问老板,他这会儿正好在吧台调酒。”

酒保看着这位连续七天雷打不动光顾店里的客人先是和老板说了些什么,而后边打电话边快步走了出去,带起一阵清冷的酒风。

 

一目连今晚喝得有点多,迷雾对他来说度数太高了,他脑袋昏昏沉沉,任凭手机在一旁震得欢快,主人却毫无所觉。他不知道荒会不会忍不住提前点开备忘录,如果点开了……他本能地对接下来的设想有些抗拒,闭上眼睡着了。

荒走在冷风里,一遍遍拨打着老板给他的号码,身上的酒气早已被尽数吹了个干净,只剩凉意。

这太扯了,他从来不知道“失忆”这种烂大街的偶像剧专用剧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潜意识里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一目连说的多半是真的。

他一想到一目连最后对他说“明天见”时的表情,就觉得慌乱又烦躁。那根本不是对再次见面怀有期待的表情,明明就是告别。

“明天见”的潜台词,难道是“再也不见”吗?

荒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对这个在他印象里是第一次见面的小歌手如此在意,他的掌心全是汗,他在害怕。

如果一目连说的是真的,他醒来以后又会忘掉这一切,那他要去哪里找他?

天远海阔,他却连一个人都记不住。

荒再次机械地拨出那个号码,漫长而绝望的“嘟嘟”声绵延不绝,荒把手机拿离耳畔,将要挂断的时候,看到了屏幕上显示的“00:03”,电话通了。

“一目连?一目连!你在听吗?你说话!”

“你现在在哪儿?我去找你,我们聊一聊,你在听吗?”

半晌,听筒里才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接着传来一声哑着嗓子的问句:“你是谁啊?”

荒无语凝噎:“我是荒。”

“荒……荒是谁啊……”一目连小声嘟囔着,“哦,想起来了,那个每天都失忆的混I蛋。”

“……是,我是混I蛋。”虽然混I蛋本人并不记得发生过什么,但和醉鬼讲什么道理呢?顺毛摸就是了。

“你为什么不记得我啊?你知不知道我给你表白过多少次啊?你为什么……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呢……”

荒僵在那里,任凭冷风灌满了他的风衣,被一目连委屈的语气堵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电话里一目连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声音很小,说了很久,荒几乎听不清,只好打断道:“你现在在哪儿?我去找你。”

“我……我在家啊……春和景明二期……”喝醉了的一目连乖得像只兔子,问什么答什么。

荒刚想再问他住在哪栋楼,电话就被挂断了。

等荒赶到一目连说的小区,已经是凌晨了。小区有门禁,荒进不去,和保安好说歹说都无法取得对方的信任,一目连的电话又打不通,荒只好坐在小区外面的便利店里,捧着杯咖啡发呆。

他不敢睡,害怕睡醒了就又被脑海里看不见的橡皮擦抹去了记忆,他想等一目连醒了,再和对方好好谈谈。

他就这样睁着眼熬到了天亮。

 

一目连被阳光扰醒的时候是早上七点。

他的头一阵阵钝痛,身上还带着隔夜未消的酒气,他点开手机的最近通话,看见最上面的陌生号码,以及紧随其后来自同一个号码的十几个未接,愣住了。

迷雾能让他醉,却不至于醉到断片,模糊的片段从脑海里跳出来,一目连几乎登时便从床上跳了起来。

他犹豫着要不要给荒打过去,心有灵犀似的,那人就把电话打过来了。

“醒了?我们谈谈。”

一目连心脏重重一跳:“你……你还记得?”

“本来是该不记得的,可我不舍得忘,一夜没睡。”荒声音有点干,咳了一声,“下来吧,我在你们小区门口。”

一目连一颗心险些飞出嗓子眼。

这样的情况是从未有过的。他与荒的缘分,永远都只有一天,荒的记忆就像是灰姑娘的水晶鞋,过了午夜十二点就会恢复原貌,对一目连来说,无论和荒重逢多少次,在对方眼里他永远都是个陌生人。

可这次不一样。

他等了太多年,心里有太多说不出口的委屈,他要走了,可是又放不下,所以忍不住把实情告诉了荒,忍不住想赌一把,天可怜见,他似乎赌对了。

这是第一次,一目连说完“明天见”就真的在第二天见到了荒,依然记得他的荒。

“很辛苦吧。”

还没等一目连停下脚步,就听到面前的荒先开了口。

“每次遇到我都要陪我演戏,很辛苦吧。”

一目连抬起头笑了笑:“说什么呢。”

刚才喝下去的咖啡太苦了,荒想,苦得人难受。

“很抱歉,你说的那些事我还是没能想起来。”昨晚在电话里,一目连说了许多两个人之间的事,发生在每一个两人的“第一次相遇”,荒听得心惊又心疼,像是在听别人的故事,他不知道一目连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回忆这些,一个人唱独角戏的滋味他没体会过,但绝对不会好受。

一目连眼睛里的笑意淡了,耸了耸肩:“我知道。没关系,反正明天你就又忘了。”

“……对不起。”

“你出车祸的前两天,我和你表白,你答应了。”一目连作为歌手,为了保护嗓子很少吸烟,这会儿却忍不住点上了一根,“你说要给我个惊喜,需要准备几天,车祸前一天我们就没有见面。”

“没想到等你醒过来,就只记得车祸前一天发生过的事和接触过的人了。”

“可那一天里没有我。”

“你把我忘了。”

一目连是笑着的,可荒却不想再看到他这样的表情,牵强的让人难过,他只想抱住他,向他道歉。

“我可以抱你吗?”无论如何,在荒的意识里两人都只认识了一天,拥抱这样的动作太僭越,他满心愧疚,只好小心翼翼地先征得对方的同意。

一目连歪了歪头,把烟掐灭扔进垃圾桶,伸开手道:“可以。”

然后他就被拥入了一个温热的怀抱。

这一刻,荒才发现自己语言的匮乏,他想剖白自己,想表明心迹,却好像都不如一句“对不起”来得情真意切。

“我还能弥补吗?”一目连听到头顶荒的声音,两人紧贴着,胸腔的共鸣带出了热度。

“你睡一觉就又忘了,怎么弥补。”

“我不知道这病什么时候能好,可我不介意每天重新认识你。”察觉到怀里人的挣扎,荒把人搂得更紧了。

“对我来说,每一天都是崭新的一天,每一天都会爱上新的你。”

“就像我连着七天走进同一家酒吧听你唱歌一样,大脑忘记了,身体还记得。不管记忆清零多少次,我都会被你吸引。所以,你能不能不走?”

 

一目连愣了愣,随即拿过荒的手机,切换到前置摄像头,而后一口亲上了荒的脸颊。画面定格,他满意地举起手机冲荒晃了晃,露出个十分舒心的笑容。

“把这张照片打印一百份贴在你家,就不信你想不起来。”

不记得又怎样呢?他总会遇见他的。

 

有一个每天都对你一见钟情的男朋友是什么体验?

我不知道,你可能得去问一目连。

 

 

 

=完=

 

 

 

*必须声明的是,《初恋五十次》这个电影我并没有看过,只知道讲了一个女主每天都在对爱情失忆的故事,这篇文只有意识地借用了这一个梗,即荒只单单不记得一目连,生活里只有一天的记忆。至于其他,我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和电影撞梗的地方,如果不幸真的有那真的是巧合……如果这样是不可以的话,这篇我会删除。

*荒失忆症的症状,比如“睡一觉就把昨天的事都忘了”这些完全是我胡扯的,没有科学依据。

完结文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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