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夜


“在决定要不要嫁给你之前,我想先讲个故事。”我愣了很久,最后还是对面前等待答案的男友说道。


沈齐不幸遇到我的那年,他十七岁。

彼时我还是个十一岁的小姑娘,父母离异后,随母亲从遥远的Z城搬家到了S城。在母亲和搬家公司的叔叔们楼上楼下来回跑地搬东西的时候,我却坐在花坛旁边悠闲地吃着冰淇淋。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遇到沈齐的。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他那时的模样。

微长的黑发,耳朵上罩着大大的耳机,十字架耳坠没有被耳机遮住,在阳光下闪着好看的光,穿着宽松的大T恤,随着音乐摇摇摆摆地往前走。

这一系列现在的人看来十分不怎么样的打扮,但在当时却让我盯着他看了好久,一直到母亲的惊叫在离自己很近的地方响起,我才回过神来。

“你发什么呆?冰淇淋都化到衣服上了!”

我眨了眨眼。

“妈妈,那个大哥哥长得真好看,他眼睛里有星星诶!”

或许是我声音太大了,戴着耳机的沈齐居然停下了脚步,疑惑地扭头冲我笑了笑。

“妈妈!大哥哥笑起来更好看啊!”

“……”


11岁的我还没读过《神雕侠侣》,也不知道有“一见杨过误终身”的说法,几年以后,当我捧着《神雕侠侣》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跑到沈齐家对他说,“沈齐,我今天新读到一句话,叫’一见沈郎误终身’,你觉得写得好不好?”我读得抑扬顿挫,还不忘拿眼瞟着沈齐的表情。他却笑了,一巴掌拍在我头上,“没礼貌,叫哥哥。小姑娘家家的,好好读书,别篡改经典。”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搬完家的那天晚上,妈妈带着我去拜访这栋楼的邻居。在我挂着一张已经笑僵的脸敲响这一户邻居的房门时,我惊喜地发现,早上那个因为他而让我弄脏了一条裙子的大哥哥,居然就住在我家楼上。

于是我努力把妈妈教我的所有去别人家拜访应该注意的礼节全部回想了一遍,尽力表现得无比可爱又懂事。果然,临走的时候,沈齐的妈妈说,“你们家小姑娘真可爱,以后常来玩啊,阿姨给你做好吃的。”我看了一眼沈齐,发现他也正笑眯眯地看着我,于是我换上最真诚的笑容真心实意地夸奖沈齐,“哥哥,你长得真好看!我喜欢你家!”

多年以后,沈齐形容我当年这种不怕生的行为是厚脸皮。

我回他一个白眼。

废话,脸皮薄的人能跟你愉快相处吗?


后来,如我所愿,我成功凭借着我的厚脸皮和在大人面前装乖卖萌的好本领成为了沈齐家的常客。不仅蹭吃蹭喝,还掠夺了沈齐不少的小人书和磁带。沈齐总是不愿意借给我。于是我就赖在他家不走,和他一起看《七龙珠》,一起听张国荣,听小虎队。

沈齐最喜欢张国荣。一部《霸王别姬》,他看了不下二十遍。刚知道他喜欢张国荣的时候,我说要和他一起看张国荣的电影,可他却说,你还太小,看不懂,等你长大一点了,我给你讲他的电影,带你去看他的演唱会。

可是后来,张国荣自杀了。

那是我遇上沈齐的第四个月,他才刚告诉我要带我去看张国荣的演唱会没多久,那个他很喜欢很喜欢的张国荣就自杀了。

我只记得,他以“看了难受”的理由卖掉了所有曾经视作珍宝的张国荣的磁带,在我站在他房门外犹豫要不要进去的时候,他看到了我,抬起头对我说,“我可能,不能带你去看演唱会了,以后都不能了。”

那一瞬间,我突然很想哭。虽然年幼的我并不能理解沈齐何以如此喜欢张国荣,又何以因为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人的离去而如此难过。但我也明白,人死不能复生的痛,对他来说一定很难承受。

是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喜欢一个遥远的人而带来的快乐和悲伤,也可以很鲜明,那是与因为一个笑话放声大笑或因为亲人离去而悲痛欲绝完全不同的感情,却依然可以鲜明地印在脑海里。


偶像的离开给了沈齐很大的打击。他那时马上就要高考,萎靡不振的样子让他的母亲很是担心。我和他在同一所学校读书,他高三,我初一。于是沈齐妈妈便把名义上逗沈齐开心,实则“监视”沈齐有没有用功读书的重任交给了我。我自然是很愿意的,这样一来,我就又有理由每天都见到沈齐了。

于是在沈齐高三的最后两个月,我成了他们班的名人。

人人都知道沈齐有个邻居家的小妹妹,一天起码往高三跑两趟,就为了和她哥哥聊聊天,给哥哥送点好吃的,看哥哥笑了再走。他们班人都叫我“沈齐的小粉丝”,每次我在他们班门口探头探脑的时候,他的好哥们都会笑着揶揄他,“沈齐,你的小粉丝又来了哦~”

还好那时候没有脑残粉的说法,不然我大概会被人从小骂脑残粉骂到大吧。

不过一个从小就被喜欢的哥哥嘲笑厚脸皮的女孩是不会在意这些的。


也不知道是否是我不遗余力的献殷勤起了作用,沈齐高考发挥的很好,考上了本地一所全国排名十分靠前的大学。沈齐妈妈认为我功不可没,于是干脆在我妈即将出差的时候向我妈建议让我住到她家去。妈妈问我愿不愿意的时候我点头如捣蒜,于是妈妈就在一旁笑话我不知矜持,“你就这么喜欢你沈齐哥哥呀?你妈都要走了你还这么高兴。”

“我就是喜欢沈齐哥哥呀。”


仔细想来,这么多年,我从未隐藏过自己对沈齐的喜欢。每次无论是长辈或是好友问起,我都会很笃定地回答,对啊,我就是很喜欢沈齐啊。

可是从未有人当真过。

六岁的年龄差,让他理所当然地以一个成熟大哥哥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而无论我如何表达自己,都是没有人理会的。因为在所有人眼里,我们都只是一对关系十分要好的兄妹而已。我的喜欢,被理所当然地认定为对哥哥的依赖。时间久了,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我对沈齐究竟是什么感情。

一定要形容一下的话,大概是像,常年生活在南方的孩子第一次见到雪一样吧。

遥远又珍贵。

但你能嫁给一片雪花吗。

自然是不能的。


我中考完的时候,沈齐已经是大二的学长了。自从他上了大学,我和他见面的次数就少了很多。忙于中考的我也无暇顾及自己有多久没有见到他了。一直到我进了家门看到坐在我家沙发上的沈齐的时候,才意识到,我们已经三个月没见了。

20岁的沈齐比我认识他的时候长高了不少,一米八六的个子,和他说话都觉得自己脖子疼。晒黑了一点,比以前那种病怏怏的白健康多了。换了很整洁的衬衫,不再是松垮的大T恤,终于开始意识到自己这张脸的价值所在懂得打扮自己了。

他坐在沙发上冲我笑。笑容里充满了成年人的成熟感。那一瞬间,我觉得,眼前的沈齐很陌生。

他长大了,我还没有。

我突然无比懊恼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生几年。


沈齐回来不是因为他放假,而是看我放假了来给我送票的。

他们学校校庆party,有沈齐的演出。

我高兴接过,却听见沈齐带着笑意的嘲笑,“小妹妹,记得穿的漂亮点啊,瞅瞅你现在的样子,哪个小男生敢追你啊。”

我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校服,怎么了,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你干嘛看我不顺眼。我咬牙切齿地回嘴,“知道了,大、哥、哥。你也记得说话有风度一点,瞅瞅你现在的样子,哪个女孩子愿意喜欢你啊。”

沈齐耸了耸肩,“你不就挺喜欢我的嘛。”

“……不要脸。”


Party那天,我特意换上新买的裙子,带上两根沈齐喜欢的红色荧光棒,早早地到场,坐在第一排等沈齐出现。在我等得都快睡着的时候,被一阵欢呼拉回了神,再抬眼的时候,沈齐已经拿着话筒站在了舞台上,冲着台下轻轻浅浅地笑。

追光打在他身上,蒙上一层好看的光晕,他的眼睛被灯光映得发亮。我想起第一次遇见沈齐的时候,我夸他眼睛里有星星。

这么多年过去,星星原来更亮了。

我站起来朝他挥了挥手上的红色荧光棒,他看到我,眯着眼笑了起来,冲我竖了个大拇指,视线停在我的红色荧光棒上。

“啊啊啊啊啊啊沈齐刚才是不是冲我笑了!他是不是冲我笑了!”我听到身后女生颤抖的声音。

我不屑地撇撇嘴。

做什么梦呢蠢女人。我哥是冲我的红色荧光棒笑呢,他是冲我笑呢。

白痴。


这以后,由于暑假来临,我们见面的机会又多了起来。在我第N次赖在他家不走躺在沙发上剥削他的零食的时候,沈齐终于抱怨了起来。

“我说,小家伙,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我?放假都不和朋友出去玩吗?干嘛整天赖在我这里。”

虽然他是开玩笑的语气,但我还是听出了他语气里极力隐藏的不耐烦,17岁的女孩子的自尊是很值钱的,起码在当时的我看来很值钱。我觉得我被喜欢了多年的哥哥讨厌了。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继续赖在他的沙发上。

我坐直了身子。

“是啊,为什么呢,我也想知道。”我望着沈齐欲言又止的脸,严肃的表情好像吓到了他。“我身边的每个人都问我,你为什么那么喜欢你邻居家的哥哥,可我要怎么回答呢,我要说‘因为他笑起来很好看’,还是说‘因为他对我很好,会给我讲题给我买好吃的帮我在我妈面前说好话,虽然有时候嘴很贱但我知道他是真的拿我当亲妹妹看。’这些理由都太普通了,不是吗。”我觉得自己很委屈。

“喜欢一个人如果有理由,还叫什么喜欢呢。”

沈齐没想到这样一句玩笑话居然会弄哭我,他不擅长安慰别人,更何况又是我这样不好对付的小姑娘。沈齐懊恼地看着我,想给我递纸却被我瞪了一眼,讪讪地收回了手,尴尬地立在我面前,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一直抽抽搭搭地哭着,像是要把这几年的委屈都哭出来一样。

多年以后我想起当年的场景,总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没出息了点,一件十年后无论怎么看都找不到哭点的事,居然让17岁的我哭得眼睛肿了一天。也让沈齐难得的手足无措起来。

他蹲下来,看着我,还是把纸塞到了我手里。

“你别哭,你看看我,谢谢你喜欢我。”

我没说话,也不再哭了,只是望着他。

然而这句话起到的作用却是相反的。

直到这一刻我才终于清楚地认识到,对于沈齐来说,无论他对我再好,都是邻居家的哥哥对妹妹的最正常的关心,六岁的年龄差,让我始终无法真正融入他的生活,对他来说,我只是他邻居家的小妹妹,是个整天跟在他身后的脑残粉,而不是可以一起消磨暑假时光的朋友。

我以为我和他认识六年,距离早已缩短,可我却挫败地发现,他依然离我十分遥远。

他依然是那个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的,遥远的人。


我站起来,走出了沈齐的家。

门关上的前一秒,我听到沈齐说,“或许,你该试着谈次恋爱。”


我像没听见一样,关上防盗门,头也不回地下了电梯。


回到家以后,我想了很久,还是给沈齐写了张卡片,装在信封里,在开学前托妈妈转交给了他。

不久,暑假结束,我进入高三,开始了忙碌的学习生活。为了节省时间,我向学校申请了住宿,加上学校周六的补课,我每周回家的时间总是短的可怜,幸运的是,我回家的时间总能和沈齐错开,以至于我高三一年只见过他一面。并且因为我急着去补课,匆匆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

那时我才想起来,我写给他的那封信,始终都没有收到回信。


高考结束后,我报了一所外省的大学。因为那个学校有我喜欢的专业,所以尽管离家很远,我还是坚持要报。妈妈自然是舍不得,她觉得本地的学校也都很好,没必要非跑那么远,甚至还揶揄我,“你跑那么远的地方上学,能舍得你的沈齐哥哥啊?”妈妈并不知道我对沈齐的态度早已改变,只当我依然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

我面无表情地填着志愿,“妈,我都大了,以后这样的玩笑还是不要开了,会交不到男朋友的。”

妈妈惊奇地看了我一眼,却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很顺利地,我被那所大学录取,后来考研,工作,直接留在了大学所在的城市,一年难得回一次家,和沈齐的联系也越来越少。

我和现在的男友是大学同学,在一起四年了。我去国外读研的时候,我们异国恋很辛苦,圣诞节的时候,我在的城市出现暴风雪。机场公路全部封闭,他为了给我惊喜偷偷买了机票,想圣诞节来看我,却不想被困在了机场,冻了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我见到他的时候,他不好意思地冲我笑,说能不能让我去你家睡会儿,机场太冷了我冻得一夜都没睡着。

我笑着说,好。


我如释重负地想,真好,这一次,我终于放下了这么多年的执念,可以让新的人融入自己的生活了。

那个我年少时期疯狂迷恋的人,终于因为我的忙碌和成熟而渐渐停留在了我10代的青春里。


我27岁生日的时候,男友向我求了婚。

我有些犹豫,因为有些事,我从未向他提起过,而我还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他。

我想了很久,还是对他说道,

“在决定要不要嫁给你之前,我想先讲个故事。”


我没有告诉他沈齐的名字,一律用“那个人”代替,故事讲完,男友沉默了很久。

“所以,你是想告诉我,你曾经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长达十多年?”

“对。但也只是曾经了。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我。我挺忐忑的。”

“我能理解,你这其实不能算喜欢吧,应该叫迷恋,就小粉丝对偶像那种迷恋,跟现在的脑残粉没什么区别嘛,喜欢的都是不会给自己回应的人。不过你比她们幸福点,起码你们以前是邻居,关系还很好。有这样一段过去,你应该开心才对。毕竟不是谁,都有当自己偶像妹妹的机会啊。”

我很意外,男友会用“偶像”这个词定义沈齐,但也很合适。

我看着男友的脸,笑得很释然。

我答应了他的求婚。

婚期定在一年后。


不久前的一次搬家时,无意中翻出了当年沈齐送我的生日贺卡,上面写着,“祝小公主12岁生日快乐”,旁边还画了一幅小女孩坐在花坛上吃冰淇淋的简笔画。

我对着贺卡轻笑出声,如今小公主已经变成了老公主,身边朋友的祝福也都从“生日快乐”变成了“新婚快乐”。

而这时,我和沈齐,也变成了只有节假日才有空发个短信问候几句的关系。

我们早已长大,青春期已离我十分遥远,陪我度过十年青春的人,也早已不再年轻,不再亲近。

这是时间的残忍,也是时间的魅力。


一年后,我的婚礼如期而至。

我给沈齐发了请柬,然而他却只留下了礼金和一封信,没有参加婚礼便匆匆离去。

婚礼结束后,我打开他留下的信,却在看清里面内容的时候湿了眼眶。

里面是一张纸条和一张卡片。

纸条上写着,“小公主,好久没这么叫你了,有件东西,我替你未婚夫保管了十年,现在应该交还给它真正的主人了。新婚快乐!”

他指的是那张卡片。

那是我17岁那年哭着走出沈齐家之后给他写的,上面只有一句话。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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